从今年11月1日起,深圳市将对开车“玩手机”的行为进行处罚。据悉,在驾驶过程中,有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移动电子设备或者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其中修法补充规定了驾车玩手机处罚的相关规定,并将修改前的“手持电话”改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防止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或者玩手机等一系列违规驾驶行为。
其实,早在去年7月,深圳市交警就已加大力度查处开车使用电话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的违法驾驶行为。通过高清电子警察、铁骑巡逻以及市民举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严查。如果出现使用手持电话、电子设备或者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律处以300元罚款,并记2分。
为了进一步加大整治违规驾驶行为的力度,新规条例还对电动自行车做出了规定,明确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以300元罚款。另外,对于不系安全带的乘客,新规规定对该乘车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