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车主陈先生近日身心俱疲,这要从他2018年1月份在上汽大众重庆巨众4S店购买的一辆辉昂说起。
4S店售14个月库存车 事发前车主一直被蒙在鼓里
在一次无意的洗车过程当中,服务员问车主,车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车主答,去年买的。服务员指着副驾车门位置的生产日期铭牌说,不可能,明明写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11月。
瞬间车主就傻眼了,完全不懂车、只会开车的陈先生竟被巨众4S店的销售员“套路”了。也就是说,他所购买的是一辆存放时间长达14个月的库存车。于是,陈先生走上了艰难的维权道路。
回家后,陈先生翻出了购车合同,在“合同车辆规格和价款”的车型栏上,4S店的销售员竟只孤零零地写着“辉昂”二字,甚至连具体的年款都没有。到此时,陈先生竟然都还不知道自己购买的车型是何年何款。
而后,陈先生拨打了上汽大众的400电话进行咨询,客服人员最后通过核对配置信息才最终确定陈先生所购买的车型为:2016款辉昂380TSI两驱至尊版,官方指导价为40.90万元。4S店当时给以了5.3万元的优惠,最终车主的实际成交裸车价为35.6万元。
与此同时,上汽大众2018款最新款辉昂也早已于2017年7月正式上市,而在此半年之后陈先生所购买到的车型却还只是2016款的老辉昂。同时,中国网记者查询发现,为给2018款车型让路,上汽大众终端4S店在2017年、2018年普遍对老款的2016年款车型给出了多达10万元以上的巨额优惠。
销售合同未写明年款 无法确定购买标的物
中国网记者也就此事对上汽大众发出了书面采访函,上汽大众在回复函中写道:“2018年1月16日,客户陈某某前往重庆巨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购车辆,在展厅下定确认所购车辆(定单中备注了后6位车架号)。”4S店销售员也称:“这台车顾客当时没有产生疑问,也没说不要车,是顾客自己看了这台车才买的,也明确告诉了车主这个配置目前店里只有这一台。”
然而,上汽大众方面的解释引发了车主极大的愤慨:“但销售员至始至终都没有告之我这款车到底是哪一年哪一款。4S店说车架号就是款型,作为普通消费者,没有人知道这个就是款型。我要是知道这是2016年生产的车,我肯定就不买了。4S店明显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属于欺诈。”重庆星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看过购车合同后也指出,经销商开具的合同无法确定购买的标的物。
4S店销售方面继续解释道,车子摆放在展厅,没有遮挡生产日期,顾客看了车认可的,顾客不看日期属于顾客自己的错误。车主回应道:“我是汽车小白,我哪知道生产日期标识在哪里?”
上述律师也表示,库存时间比较长的车辆,在销售合同里必须明示,消费者愿意接受就接受。卖方明知而不告知生产日期,会直接影响买方的判断,也将关系到这笔交易最终成交与否。
上汽大众在给中国网的回复函中还写道:“在交车环节,随车文件合格证上明示了车辆制造日期,客户陈某某在包含有车辆合格证等相关材料的交车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车主谈及这个就更为气愤:“他们显然是在让我入‘套’,目的就是想推卸责任。在看展车过程中,销售是不可能把合格证给我看的。交完车后,他们才把合格证和其它资料一起给我,我当时也没看。”律师也表示,即使当时看到了合格证也是一样的,因为钱已经付清了,购车合同已经生效。
此外,上汽大众的官方400客服对中国网记者表示,如果车辆库存时间较长,4S店在交车时是有义务告之车主更换轮胎或机油,因为有可能出现老化。然而,车主表示4S店一概都没有告之,至今他也不知道4S店在交付时是否为其车辆更换了新的机油。车主还发现,其车辆所配备的原装轮胎生产日期为2016年第34周,库存时间达16个月。4S店销售经理则回应说:“轮胎方面国家没有规定。”然而,作为一款长达14个月的库存车,轮胎、机油等都可能因为长时间存放而出现老化,车主称:“为了销售车辆,他们都向我隐瞒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4S店说白了就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本应优惠10多万的老款辉昂,若被当成新款卖出去,优惠幅度只有5万元左右,中间5-6万的差价就全部被4S店收入囊中。只不过,此次恰是一位疏忽大意的重庆小白车主不幸“中招”了。最新的进展是,涪陵消协也已介入了双方的调解,第一次调解工作也已经结束,4S店坚称自己没有过错,车主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双方一拍而散。目前,车主仍在等待事情的下一步进展,不禁感叹消费者维权路之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