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第18项提到,“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一、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
二、加快出台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文件。
三、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四、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
五、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研究今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六、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
七、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该通知应是对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6方面33项措施的进一步细化。而且事实上,目前已有多地出台了鼓励汽车消费等措施。
如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该方案指出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
同月23日,深圳市相关单位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提到要“鼓励汽车消费”。山东、沈阳、江西等多地也出台类似措施。